山东省药品检验所网站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02-24                 信息来源: 原创

为加强网站建设,进行科学管理和维护,保障网站安全和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意见(试行)。

 一、主要任务

我所网站(WWW.shdidc.org.cn/)主要负责宣传本所及省局发布的与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有关的政策法规,发布全省药检系统药品检验工作动态,展示干部职工良好形象,为人民群众提供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健康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推进药检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栏目设置

根据药检工作职责,参考其他单位网站建设情况,初步确定设置8个栏目:①工作动态。随机性登载全省药检系统新近发生的重要新闻,力求做到图文并茂,快捷简炼。②市所新闻。刊登各市新近发生的重要新闻,介绍各市所在完成以药品检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③政策法规。登载国家局、省局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④通知通告。主要刊登检品收费标准,与全省药检工作有关的通知通告等内容。⑤办事指南。刊载标准品费用等内容        三、信息报送规则

网站维护、信息更新按照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是我所网站建设与维护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网站规划、栏目设置和保障协调等工作,确保网站正常有序运行。

1.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中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各市药检所和省所各科室对报送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遵循先审批后公开发布的原则,坚持文责自负,谁报送谁负责。

2.建立信息报道网络。各市药检所和省所各科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采集、整理、报送工作。各科室负责对口信息的采集编排、上报分管所领导审核。各市所的工作动态须经本所领导签批后,上报省所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再呈报分管所领导审批,转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上传。

3.信息报送时限。坚持及时快捷、客观真实原则,组织采写信息稿件。各科室将经过审批通过的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以标准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上传。

4.跟踪检查通报。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各单位全面建设的一项内容,高度重视,摆上位置。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定期对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年度汇总后进行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