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院新增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近日,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48号)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长祝建华享受2016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
祝建华同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充分体现了省局党组对食药院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食药院将继续坚持“科技兴检、人才强院”战略,逐步建立并完善长效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营造良好人才成长环境,为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与广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