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13年度标准品、对照品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01-30                 信息来源: 原创

 

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涉药单位:     

    我所现进行2013年度药品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标准试剂、培养基等的征订工作。请把《通知》发放到辖区内各有关涉药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和辖区内涉药单位2013年度标准物质的征订工作,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3月29日前报省所。同时上报电子邮件,邮箱:sdsyjsshw@163.com

各市药品检验所根据本年度计划,一定要同时落实本单位和企业订购资金,根据中检院要求,在收到标准品的同时应及时结清款项。 否则将影响中检院对我省标准物质的供应工作。

本辖区各单位如需单独开具发票,请把本所、辖区各单位订购的品种明细、数量分别整理上报,以便分别开具发票。

附表1:2013年国家标准品目录;附表2:英国LGC标准品目录

目录电子版可从省所网站http://www.sdifdc.cn下载。

收款单位:济南瑞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银行账户:000 000 731 003 800 013 180

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西首2749号113室

电话传真:0531-81216565     邮    编:250101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3年2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