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5万以上)
技术服务合同书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甲方:
乙方: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甲方支付乙方实验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药事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要求:
1.内容名称:
。
2.项目内容如下: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该项目的技术服务费。
2. 甲方负责在合同生效后提供该技术服务所需的研究资料、提供符合数量和质量要求的检验样品,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及样品真实有效。
3. 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具体内容和方式提出要求。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试验所必须的场所、人员、仪器等,并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内容和要求完成该品种的技术咨询工作。
2. 乙方所有检测原始资料记录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3. 乙方保证该工作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合同总额及其支付方式、期限:
1. 合同总额
2. 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乙方在确认收到甲方款项后,进行技术咨询工作。
3. 其他费用说明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经双方协商,需增加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以外检测的检测内容,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检测工作量增加,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五条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1. 本合同的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研究资料以及样品信息,不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而终止或被解除,双方均应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共信息为止。
2. 除开展本合作项目工作所需,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公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转让、交付、授权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供第三人使用保密信息。
第六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如因不可抗力及国家政策变更因素,以及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从而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需经双方协商,乙方已完成部分的试验费用不再退还乙方,未完成部分的试验费用退还甲方。
2. 如甲方单方要求停止技术服务,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已缴纳的技术服务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3. 甲方需保证所提供资料及样品真实有效,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发现侵权现象,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4. 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样品原因导致该项目复核检验失败,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试验方案有误、人员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复核检验失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乙方确认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或技术,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只能将此类资料、信息或技术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事项。
2. 本合同所创造的知识成果,其知识产权在合同完成后完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规定事项以外的用途。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如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不成,双方约定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九条发票信息:
发票内容:研究费(具体也可以根据需求与财务科协商)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十条其他:
1. 为保证本项目工作推进,双方需积极协助,如遇影响项目进度的困难,双方应积极沟通相互配合,不得无故拖延项目进度。
2. 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照国家颁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移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